“我们不应当忽视契约精神,当然没有法律同样是不行的,但是过分地依靠法律同样也是不行的,法律不是万能的。古代的中国同样有很多朝廷和地方制定的律法,比如《大清律例》、《大明律》、《唐律疏议》,等等。但是封建社会的法律并不过分详明,国家成文法基本上是制定了法律的原则,当然包括罪的成立和罚的原则,那么,那个社会能够在中国运行了两千多年,我想除了依靠法律之外,还应当依靠传统的契约精神,比如诚信和责任,甚至包括习惯。这些应当超越于法律之上。”
“现代的西方社会生活,除了法律之外同样依靠契约精神的支持,一个失去信用的人,或者有着此类不良记录的人,在这个社。。。